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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异地就医备案与直接结算怎么办?省内免备案跨省刷码全流程

发布时间:2026-09-04 12:00:18  来源:    采编:佚名  背景:

不少丽水参保人反映,去外地看病前不清楚要不要备案、跨省能不能直接刷码、报销差多少。您是丽水参保人员近期需去外地住院,丽水异地就医备案与直接结算到底怎么办?本文3分钟理清省内免备案、跨省备案全流程,避免多掏冤枉钱。

信息摘要区

维度 内容
适用人群 丽水市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含异地长期居住、转外就医、临时外出人员
核心结论 浙江省内就医免备案直接刷码;跨省住院需备案,备案后在联网定点机构直接结算;浙丽保对转外自理费用按50%纳入报销
关键数据 省内免备案、跨省备案渠道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浙里办、转外自理费50%纳入浙丽保、经办电话0578-2225669、地址莲都区花园路1号2幢

3分钟理清丽水异地就医备案与直接结算全流程,从为什么办到办没办成全覆盖。

一、为什么要办异地就医备案

1.1 政策背景

丽水市执行《丽水市全民医疗保险办法》(丽政发〔2017〕70号),确立全市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浙江省内已实现跨统筹区就医免备案,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在联网定点机构直接结算。跨省就医则需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和使用坚持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

这意味着什么:省内看病不用提前备案,跨省住院前办好备案才能直接刷码结算,否则需全额垫付后回丽水零星报销。

1.2 不备案的后果

未备案跨省住院,需个人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出院后携带票据回丽水医保经办窗口申请零星报销,周期长、手续多。已备案的可在就医地联网定点机构直接结算,个人只付自付部分。

二、谁需要办异地就医备案

2.1 适用人群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丽水市外长期居住的参保人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在市外定居
  •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单位派驻市外工作
  • 转外就医人员:因市内医院技术条件所限需转市外住院

2.2 无需备案情形

  • 浙江省内就医:免备案,持医保码在联网定点机构直接结算
  • 急诊抢救:因急诊急救在外地住院的,按急诊规定处理

2.3 办理前提

转外就医须由丽水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院手续。异地长期居住须提供居住证明材料。备案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浙里办APP线上办理,也可到医保经办窗口线下办理。

三、异地就医备案怎么办

3.1 办理流程(时间线)

第1步:确认就医类型
省内直接去,跨省住院先备案。

第2步:提交备案申请
线上: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异地备案,或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异地备案,选择备案类型、填写就医地,提交即办。
线下: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到丽水市医保经办窗口办理。

第3步:就医直接结算
备案生效后,在就医地跨省联网定点机构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

丽水参保人员跨省备案渠道: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浙里办APP、经办窗口。省内免备案,联网定点机构刷码直接结算。

3.2 就医类型与待遇对比表

就医类型 是否需要备案 结算方式 浙丽保补充保障
浙江省内就医 免备案 联网定点机构直接刷码 转外自理费用按50%纳入责任二
跨省住院(已备案) 需要备案 联网定点机构直接结算 同上
跨省住院(未备案) 未备案 全额垫付后回丽水零星报销 按规定审核纳入
急诊抢救 无需备案 按急诊规定处理 按规定纳入

3.3 办理渠道与经办机构

线上渠道: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浙里办APP"浙里医保"专区。

线下渠道:

机构名称 地址 电话 办公时间 交通指引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莲都区花园路1号2幢 0578-2225669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00 市政府附近

渠道选择建议:上班族优先线上办理即办即走;老年人可到莲都区花园路1号2幢窗口办理,或拨打0578-2225669咨询。

3.4 真实案例计算

王先生是丽水在职职工,因病情转外地某三甲医院住院,经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仍负担2万元(含转外自理费用)。按浙丽保政策,转外自理费用按50%纳入责任二(合理医疗费用)报销范围。经各项保障后个人负担大于1万元、综合保障率小于50%的,责任三对超出1万元部分按10%报销,最高1万元,进一步减轻转外就医负担。

四、办没办成

4.1 备案结果查询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浙里办APP"浙里医保"→备案记录查询,或拨打0578-2225669核实备案状态。

4.2 直接结算确认

出院时在就医地医院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系统自动计算报销金额,个人只付自付部分。结算单显示"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即为成功。

4.3 未直接结算的补救

若因系统故障或医院未联网未能直接结算,需全额垫付后,携带医疗费票据、出院记录到莲都区花园路1号2幢医保窗口申请零星报销。

跨省异地就医已联网直接结算的费用,不得按同一医疗类别重复报销。

五、常见误区与避坑指南

5.1 误区1:去外地看病都要备案

纠正:浙江省内就医已免备案,持医保电子凭证在联网定点机构直接结算即可。只有跨省住院才需备案。

5.2 误区2:备案后报销比例和丽水本地完全一样

纠正:跨省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药品和诊疗项目目录按就医地执行,报销比例按丽水标准。

5.3 误区3:跨省随便哪家医院都能直接结算

纠正:只有就医地的跨省联网定点机构才能直接结算,就诊前应确认医院是否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政策导读

丽水市级政策

政策名称 丽水市全民医疗保险办法
适用范围 丽水市
发文机构 丽水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丽政发〔2017〕70号
发文日期 2017-12-01
执行日期 2018-01-01(2021年7月1日修订后重新施行)
当前状态 有效(已修订)
重点内容 确立丽水市全民医疗保险制度框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建立个人账户,规定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和医疗费用结算的基本制度依据
原文链接 http://www.lishui.gov.cn/art/2017/12/2/art_1229283444_2145389.html

浙江省级政策

政策名称 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
适用范围 浙江省
发文机构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浙江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8号
发文日期 2021-03-26
执行日期 2021-07-01
当前状态 有效
重点内容 第十八条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原则,职工医保实行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相结合,推进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为全省就医"无异地"提供法规依据
原文链接 http://www.zjwy.gov.cn/art/2024/1/8/art_1229638871_59308007.html

国家级政策

政策名称 国家医保局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的通知
适用范围 全国
发文机构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发文字号 医保办发〔2019〕38号
发文日期 2019-11-06
执行日期 2019-11-06
当前状态 有效
重点内容 医保电子凭证是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重要组成部分,不依托实体卡,标准全国统一、跨区域互认,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提供身份凭证基础,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渠道激活
原文链接 https://www.nhsa.gov.cn/art/2025/1/17/art_14_15488.html

常见问题 FAQ

Q: 丽水参保人去杭州看病需要备案吗?
A: 不需要。浙江省内已实现跨统筹区异地就医免备案,丽水参保人在杭州等省内联网定点机构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即可直接结算,按丽水待遇执行。

Q: 丽水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在哪里办?咨询电话是多少?
A: 线上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浙里办APP"浙里医保"专区办理。线下可前往丽水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地址莲都区花园路1号2幢,电话0578-2225669,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00。

Q: 丽水异地就医备案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A: 依据《丽水市全民医疗保险办法》(丽政发〔2017〕70号)确立的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以及《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推进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规定。跨省备案执行国家医保局统一规定,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

关于医保电子凭证激活,请参考《丽水医保电子凭证怎么激活》。

行动建议

步骤1:跨省住院前先备案——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浙里办APP"浙里医保"→异地备案,选类型填就医地,提交即办,避免全额垫付。,咨询电话0578-2225669
步骤2:确认就医地医院为跨省联网定点机构——出院时出示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疑问拨打0578-2225669或前往莲都区花园路1号2幢核实。
步骤3:未直接结算的及时申请零星报销——携带医疗费票据、出院记录到莲都区花园路1号2幢医保窗口办理,报销费打入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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