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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之间到底怎么衔接转移?

发布时间:2026-09-05 14:57:41  来源:    采编:佚名  背景:

您是晋中市参保人,既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又缴职工养老,退休时账户合不拢。很多人都在问,但不知道年限能否合并、账户怎么转、去哪办,搞不清就白缴。晋中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怎么衔接转移?本文3分钟理清条件和榆次区经办流程。

信息摘要区

维度 内容
适用人群 同时参加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的晋中市参保人员,临近退休需办理制度衔接者
核心结论 职工养老缴费不足15年可转入城乡居民养老,符合职工养老领取条件可将城乡居民养老转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制度转移,已参加补充养老的需先注销
关键数据 榆次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146元/月、人均养老金205元/月、转出办理每月20日至次月5日、咨询电话0354-3968299、全市城乡居民参保157.1万人

3分钟帮你理清晋中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衔接全流程,从条件到账户转移到经办地址全覆盖。

一、为什么要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衔接(政策背景与不办后果)

1.1 政策出台背景

很多晋中市参保人都在问:既缴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又缴了职工养老保险,到退休时两边的缴费记录和个人账户是分开的,到底怎么合到一起算待遇?晋中市截至2025年末有157.1万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同时有92.4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随着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增多,很多人同时在两种制度下有缴费记录,退休时必须办理制度衔接才能把两边的钱合到一起算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也可以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来源:https://www.gov.cn/flfg/2010-10/28/content_1733040.htm)

这意味着什么:国家法律给了两条路——要么继续缴满15年领职工养老金,要么把职工养老转成城乡居民养老。您不用怕之前缴的钱打水漂,个人账户的钱会跟着您走。

1.2 对您的具体影响

如果您在榆次区既缴过城乡居民养老(每年200到5000元共10个档次),又在单位缴过职工养老,到退休年龄时两边的缴费记录和个人账户是分开的。不办衔接,城乡居民养老个人账户里的钱就没法并入职工养老一起算,等于少拿一块养老金。

1.3 不办的后果

第一,达到退休年龄但职工养老缴费不足15年,如果不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也不继续缴费,就领不到养老金,只能等缴满15年。第二,符合职工养老领取条件但不把城乡居民养老转出,城乡居民养老个人账户里的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利息)就留在原账户,不能并入职工养老个人账户计发待遇。第三,已参加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的,如果不先注销补充险,跨制度转出会被卡住办不了。

二、谁能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衔接(适用人群与条件)

2.1 适用人群

第一类:在晋中市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本人不愿意继续缴费的,可以申请从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第二类:已经符合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领取条件(达到退休年龄+缴费满15年),同时在晋中市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的,可以申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出至职工养老保险。

2.2 办理前提条件

办理转入(职工→居民):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足15年、本人自愿不继续缴费、在晋中市已参加或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理转出(居民→职工):已符合职工养老保险按月领取条件、在晋中市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已参加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的须先办理补充险注销手续。

2.3 不适用情形

已经开始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养老保险关系不再转移。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已满15年且达到退休年龄的,直接办理职工养老退休即可,不需要转入城乡居民养老。重复参保期间的缴费按国家规定清理,不重复计算待遇。

三、怎么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衔接(材料、流程与案例)

3.1 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份数 要求 备注
本人身份证 1份 原件核验 必须在有效期内
社会保障卡 1张 已激活金融功能 待遇发放至社保卡银行账户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 1份 现场填写或线上下载 转出至职工养老时需填写
补充养老保险注销材料 1份 已参加补充养老的必备 跨制度转出前须先注销补充险

3.2 办理流程(时间线)

第1步:确认缴费记录和衔接方向

先通过"三晋通"APP或"掌上12333"APP查询本人职工养老和城乡居民养老的缴费年限、个人账户余额,确认自己符合转入还是转出条件。拿不准的可以打榆次区社保中心居保股综合科电话0354-3968299咨询。

第2步:提交衔接申请(线上或线下)

线上可通过"三晋通"APP→电子社保卡→更多→城乡居民养老业务办理,选择相应的衔接申请。线下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到晋中市民之家6号楼榆次区社保中心居保股业务科(713室,电话0354-3968195)提交申请。注意转出办理时间为每月20日至次月5日,其他时段不受理转出业务。

第3步:审核与个人账户转移

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职工养老转入城乡居民养老的,职工养老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养老转出至职工养老的,城乡居民养老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职工养老个人账户。

榆次区社保经办指南明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缴费期间户籍迁移可跨地区转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领取待遇的不转移。(来源:http://www.yuci.gov.cn/zwgk/zfxxgkml/gkycqrmzfjg/qrlzyhshbzj/rlzyjfdzdgknr/rlgzdt/content_13791)

这意味着什么:您个人账户里的钱(自己缴的本金+政府补贴+银行利息)会一分不少地转到新制度的个人账户里,不会因为换制度就缩水。但要注意每月20日到次月5日才能办转出,错过就得等下一个周期。

3.3 办理渠道详解

线上渠道:"三晋通"APP(原"民生山西"APP已整合)→电子社保卡→更多→城乡居民养老业务办理,可办理参保登记、补缴申请和衔接相关业务。缴费可通过微信、晋享生活、云闪付等渠道。

线下渠道:

机构名称 地址 电话 办公时间 交通指引
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晋中市榆次区龙湖大街141号 12333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自驾导航"龙湖大街141号",院内设停车场;公共交通乘至龙湖大街周边站点步行前往
榆次区社保中心居保股业务科 晋中市民之家6号楼713室(榆次区龙湖大街沿线) 0354-3968195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自驾导航"晋中市民之家6号楼",院内设停车场;公共交通乘至市民之家周边站点步行前往
榆次区社保中心居保股待遇科 晋中市民之家6号楼703室(榆次区龙湖大街沿线) 0354-3968187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同上
榆次区社保中心居保股综合科 晋中市民之家6号楼714室(榆次区龙湖大街沿线) 0354-3968299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同上

渠道选择建议:熟悉智能手机操作的中青年参保人建议优先线上办理,足不出户即可提交申请;年龄较大、不会操作手机的参保人建议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到晋中市民之家6号楼窗口办理,现场有工作人员指导。办理前建议先打0354-3968299确认材料是否齐全,避免白跑。

3.4 两种衔接方向对比

对比项 职工养老转入城乡居民养老 城乡居民养老转出至职工养老
触发条件 达到退休年龄,职工养老缴费不足15年且不愿继续缴费 已符合职工养老领取条件
个人账户处理 职工养老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个人账户 城乡居民养老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职工养老个人账户
补充养老处理 已参加补充养老的需先办理注销手续 已参加补充养老的需先办理注销手续
办理时段 每月20日至次月5日 每月20日至次月5日
待遇计发标准 城乡居民养老:基础养老金146元/月+个人账户÷139 职工养老: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咨询电话 0354-3968299 0354-3968299

3.5 真实案例计算

李师傅,榆次区农村户籍,2010年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每年1000元档次连续缴费8年,个人缴费本金8000元,政府补贴每年100元共800元,加上银行利息约300元,个人账户储存额合计约9100元。2018年起李师傅在榆次区一家企业打工,单位为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到60岁时职工养老累计缴费满15年,符合职工养老领取条件。

李师傅申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出至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9100元一次性转入职工养老个人账户。

计算过程:

  • 转入职工养老个人账户金额:9100元
  • 60岁退休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139个月
  • 每月多领个人账户养老金:9100 ÷ 139 ≈ 65.5元
  • 加上职工养老本身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李师傅每月养老金比不办衔接多领约65元

这意味着什么:如果李师傅不办衔接,这9100元就留在城乡居民养老账户里,不能并入职工养老一起算,等于每月少拿65元,一年少拿780元。办了衔接,这笔钱就跟着他进了职工养老个人账户,按月计发。

四、办没办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衔接(结果查询与失败补救)

4.1 办理结果查询方式

线上提交申请的,可在"三晋通"APP或"掌上12333"APP中查询办理进度。线下窗口提交的,可拨打榆次区社保中心居保股综合科电话0354-3968299查询,或携带身份证到晋中市民之家6号楼714室现场查询。

4.2 个人账户到账确认

审核通过后,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性转移到位。参保人可通过"三晋通"APP→电子社保卡→社保查询,核对个人账户余额是否已增加。职工养老转入城乡居民养老的,确认城乡居民养老个人账户余额增加;城乡居民养老转出至职工养老的,确认职工养老个人账户余额增加。待遇发放至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保卡银行账户,城乡居民养老金一般当月中旬到位。

4.3 常见失败原因与补救方法

第一,未在规定时段办理:转出业务只在每月20日至次月5日受理,其他时间提交会被退回,补救方法是等到下一个办理周期再提交。第二,补充养老保险未注销:已参加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的,跨制度转出前必须先办理补充险注销手续,否则衔接申请通不过,补救方法是先到居保股办理补充险注销再提交衔接申请。第三,社保卡金融功能未激活:待遇无法发放到社保卡,补救方法是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发卡银行网点激活金融功能。第四,材料不全:缺少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补救方法是按窗口要求补齐材料后重新提交。

榆次区已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无纸化申领,领取人需开通社保卡金融功能并在"三晋通""老来""掌上12333"等APP首次登记认证。(来源:http://www.yuci.gov.cn/zwgk/zfxxgkml/gkycqrmzfjg/qrlzyhshbzj/rlzyjfdzdgknr/rlgzdt/content_13791)

五、常见误区与避坑指南

5.1 误区1:两种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可以直接合并

很多人以为职工养老和城乡居民养老的缴费年限可以直接加起来算。实际上,职工养老转入城乡居民养老时,职工养老缴费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缴费年限;但城乡居民养老转出至职工养老时,缴费年限如何计算需按国家和山西省规定执行,以经办机构核定为准,不是简单相加。办之前一定要打0354-3968299问清楚自己的情况。

5.2 误区2:什么时候都能办转出

有人以为随时可以去办衔接,结果跑了空趟。榆次区明确规定,转出办理时间为每月20日至次月5日,其他时段不受理转出业务。如果您在每月6日到19日之间去办转出,窗口是不受理的,只能等下一个周期。建议去之前先打电话确认。

5.3 误区3:参加了补充养老保险不影响衔接

不少人同时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以为办衔接时补充险不用管。实际上,已参加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的,在办理跨省转出或跨制度转出时,必须先办理补充险的注销手续,否则衔接业务办不了。补充养老待遇是年满65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后才能领取,基础养老金目前20元/月,办衔接时要一并处理。

政策导读

晋中市市级政策

政策名称 榆次区人社服务在您身边——社会保险经办全指南(跨制度衔接部分)
适用范围 晋中市榆次区
发文机构 榆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经办指南(无正式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8-22
执行日期 2024-08-22
当前状态 有效
重点内容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又不愿继续缴费的,可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符合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领取条件的,可申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出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已参加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的在办理跨省转出或跨制度转出时,需办理补充险的注销手续;转出办理时间为每月20日至次月5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领取待遇的不转移。
原文链接 http://www.yuci.gov.cn/zwgk/zfxxgkml/gkycqrmzfjg/qrlzyhshbzj/rlzyjfdzdgknr/rlgzdt/content_13791

山西省级政策

政策名称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适用范围 山西省
发文机构 山西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省政府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 持续有效
执行日期 已实施
当前状态 有效
重点内容 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和其他缴费资助构成;个人缴费标准设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共五个档次,政府补贴分别为70元、120元、200元、360元、600元;年满65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已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按月领取补充养老保险待遇;跨制度转出时需办理补充险注销手续。
原文链接 https://www.shanxi.gov.cn/zcwjk/szfwj/202411/t20241126_9707574_gfxwj.shtml

国家级政策

政策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养老保险专章)
适用范围 全国
发文机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发文日期 2010-10-28
执行日期 2011-07-01
当前状态 有效(2018-12-29修正)
重点内容 明确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也可以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原文链接 https://www.gov.cn/flfg/2010-10/28/content_1733040.htm

常见问题 FAQ

Q: 晋中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出至职工养老保险,每个月哪几天能办?
A: 榆次区规定转出办理时间为每月20日至次月5日,其他时段不受理转出业务。建议在每月20日之后尽快提交申请,避免挤在月末最后几天。办理前可拨打榆次区社保中心居保股综合科电话0354-3968299确认,地址在晋中市民之家6号楼714室。

Q: 我在晋中市同时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办衔接时补充险怎么处理?
A: 已参加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的,在办理跨省转出或跨制度转出时,必须先办理补充险的注销手续,否则衔接申请通不过。补充养老保险待遇需年满65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后才能按月领取,榆次区补充养老基础养老金目前20元/月。注销补充险可到晋中市民之家6号楼居保股窗口办理,咨询电话0354-3968299。

Q: 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养老金怎么算?
A: 职工养老转入城乡居民养老后,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待遇。榆次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目前146元/月,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139,职工养老个人账户的钱会全部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个人账户一起计算。晋中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均养老金目前205元/月。

关于养老金计算方法,请参考《晋中市养老金计算与构成详解》;关于退休办理流程,请参考《晋中市退休业务办理指南》。

行动建议 / 实操清单

步骤1:查询确认。通过"三晋通"APP或"掌上12333"APP查询本人职工养老和城乡居民养老的缴费年限、个人账户余额,确认符合转入还是转出条件。拿不准的拨打榆次区社保中心居保股综合科电话0354-3968299咨询,或到晋中市民之家6号楼714室现场确认。

步骤2:备齐材料并在规定时段提交。准备本人身份证、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已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先到晋中市民之家6号楼居保股业务科(713室,电话0354-3968195)办理补充险注销。在每月20日至次月5日期间,通过"三晋通"APP线上提交衔接申请,或到晋中市民之家6号楼窗口线下提交。

步骤3:查询到账并确认待遇。提交申请后通过"三晋通"APP查询办理进度,审核通过后核对个人账户余额是否已增加,确认衔接完成。待遇发放至社保卡银行账户,可通过社保卡发卡银行APP或柜台查询到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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