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抚顺参保人员家属,亲人离世后需办理遗属待遇申领和个人账户余额继承。但不少家属反映不清楚抚恤金按什么标准算、继承要带哪些材料、去哪个窗口办,担心错过时限白跑一趟。抚顺遗属待遇到底怎么领?能领多少钱?本文3分钟帮您理清条件、标准和全流程。
信息摘要区
| 维度 | 内容 |
|---|---|
| 适用人群 | 抚顺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含在职、退休、灵活就业)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的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
| 核心结论 | 遗属可一次性领取丧葬补助金(2个月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抚恤金(9至24个月与缴费年限挂钩),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 |
| 关键数据 | 2025年丧葬补助金8344元(4172元×2)、抚恤金37548至100128元、个人账户余额继承、电话024-53998007 |
一、为什么要及时申领遗属待遇(政策依据与拖延损失)
1.1 政策出台背景
2021年9月1日起,辽宁省按辽人社〔2021〕27号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将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统一为遗属待遇,与缴费年限和领取年限挂钩,抚顺市同步执行。
辽人社〔2021〕27号:丧葬补助金为2个月上一年度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抚恤金为9至24个月,根据缴费年限和领取年限确定。
这意味着什么:全省统一按城镇居民收入计算,缴费越长、领养老金时间越短,抚恤金越高,不是固定数。
1.2 不及时申领的损失
参保人去世后社保关系不自动终止,不及时申报会导致养老金继续发放造成冒领,需全额退回并加收利息;遗属待遇和个人账户余额不会自动到账,必须主动申请。清原被征地农民领取待遇人员死亡的,还可领丧葬费1000元。
二、哪些人能领抚顺遗属待遇(申领资格与继承人范围)
2.1 适用人群
抚顺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含在职、灵活就业、退休)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可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退休人员需先办养老金停发再申领。
2.2 办理前提条件
需同时满足:去世人员已参加抚顺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或已退休;死亡原因为因病或非因工(因工死亡走工伤保险);申领人具有法定继承权,能提供亲属关系证明;退休人员需先办养老金停发。
2.3 不适用情形
因工死亡走工伤保险,不重复领取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已办理关系终止且个人账户已结清的;失踪未依法宣告死亡的暂不能办;多重养老关系需先清理。
三、抚顺遗属待遇怎么办(材料清单、时间线与真实测算)
3.1 所需材料
| 材料名称 | 份数 | 要求 | 备注 |
|---|---|---|---|
| 申领人居民身份证 | 1份 | 原件核验 | 法定继承人 |
| 死亡证明复印件 | 1份 | 医学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 | 需清晰 |
| 继承关系证明 | 1份 | 户口簿、结婚证或继承公证 | 继承余额需提供 |
| 申领人银行卡或社保卡 | 1份 | 原件及复印件 | 待遇发放账户 |
3.2 办理流程(时间线)
第1步:准备材料
家属整理申领人身份证、逝者死亡证明复印件;继承余额的额外准备户口簿、结婚证或继承公证书。社保已共享死亡信息的可免交。
第2步:提交申请
在职人员由单位或继承人申报,退休人员由继承人直接申报。携带材料到逝者参保地区社保分中心大厅提交。
第3步:审核与资金发放
社保机构审核材料、核算金额,通过后将三项待遇一次性拨付至申领人银行账户。
抚顺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遗属待遇申领可到该中心或参保地县区窗口办理,电话024-53998007。
3.3 办理渠道详解
线上渠道:抚顺市遗属待遇申领暂未开通全程线上办理,可先通过"辽宁人社"小程序查询参保信息和余额,再到窗口办理。
线下渠道:
| 机构名称 | 地址 | 电话 | 办公时间 | 交通指引 |
|---|---|---|---|---|
| 抚顺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总部) | 抚顺市新抚区迎宾路北段九号 | 024-53998007 | 周一至周五08:30-11:30,13:00-17:00 | 乘公交1路、2路至"南站"站步行约500米 |
| 新抚分中心 | 抚顺市新抚区站前街西六路5号 | 024-53998007 | 周一至周五08:30-11:30,13:00-17:00 | 乘公交1路、2路至"站前"站步行约200米 |
渠道选择建议:材料齐全的可先通过"辽宁人社"小程序查询后到就近区分中心办理;材料复杂的直接到市社保中心总部窗口办理。
3.4 真实案例计算
案例:张师傅,抚顺某企业退休职工,缴费30年,领取养老金6年后去世,个人账户剩余约4.5万元
- 计算基数:2025年辽宁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4172元
- 丧葬补助金 = 2 × 4172 = 8344元
- 抚恤金:缴费30年→满15年9个月,每多1年加1个月至24个月封顶;领取6年减6个月→18个月;18 × 4172 = 75096元
- 个人账户余额继承 = 45000元
- 合计 = 8344 + 75096 + 45000 = 128440元
不同缴费年限抚恤金对比表(退休后领取5年去世,单位:元):
| 缴费年限 | 抚恤金基准月数 | 领取5年后月数 | 抚恤金金额 | 丧葬补助金 | 合计 |
|---|---|---|---|---|---|
| 15年 | 9个月 | 9个月(最低) | 37548 | 8344 | 45892 |
| 20年 | 14个月 | 9个月(最低) | 37548 | 8344 | 45892 |
| 25年 | 19个月 | 14个月 | 58408 | 8344 | 66752 |
| 30年 | 24个月 | 19个月 | 79268 | 8344 | 87612 |
四、怎么确认抚顺遗属待遇到账(查询方式与退件原因)
4.1 办理结果查询方式
家属提交申请后,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拨打024-53998007查审核状态;通过"辽宁人社"小程序查余额和发放记录;携带身份证到社保分中心窗口查询。
4.2 发放时间与金额确认
社保机构审核无误后,一般在受理后次月内将三项待遇一次性发放。家属收到款项后应核对金额是否与核算单一致,有异议可到社保分中心申请复核。关于养老金计算,请参考《抚顺养老金计算与构成详解》。### 4.3 常见失败原因与补救方法
材料不全→补齐后重新提交;申领人无继承权→先办继承公证或协商指定申领人;多重养老关系未清理→先清理;银行卡信息有误→核对并更新账户。
五、抚顺遗属待遇常见误区与避坑指南
5.1 误区1:抚恤金是固定金额人人一样
纠正:抚恤金不是固定数,而是9至24个月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缴费年限和领取年限挂钩。满15年发9个月,每多缴1年加1个月最高24个月;退休后每领1年减1个月,最低保9个月。
5.2 误区2:个人账户余额只能退一半
纠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参保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全额继承。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缴费工资的8%)及其利息由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单位缴纳部分进入统筹基金不退还。
5.3 误区3:人去世了不申报也没事
纠正:参保人去世后必须及时申报死亡并办理养老金停发。不申报会导致养老金继续发放形成冒领,社保机构发现后会要求全额退回并加收利息,还可能影响遗属待遇申领。
政策导读
抚顺市级政策
| 政策名称 | 清原满族自治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实施细则 |
|---|---|
| 适用范围 | 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 |
| 发文机构 |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字号 | 清政办规〔2025〕2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7-24 |
| 执行日期 | 2025-07-24 |
| 当前状态 | 有效 |
| 重点内容 | 领取养老保障生活费人员死亡的,发给丧葬费1000元;被征地农民也可选择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条件时核准退休 |
| 原文链接 | http://www.qingyuan.gov.cn/ins_wj.asp?s=34&i=38300 |
辽宁省级政策
| 政策名称 | 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通知》 |
|---|---|
| 适用范围 | 辽宁省 |
| 发文机构 |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 |
| 发文字号 | 辽人社〔2021〕27号 |
| 发文日期 | 2021年 |
| 执行日期 | 2021-09-01 |
| 当前状态 | 有效 |
| 重点内容 | 丧葬补助金为2个月上一年度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抚恤金为9至24个月,根据缴费年限和领取年限确定 |
| 原文链接 | https://www.hld.gov.cn/xwdt/rdzl/rdzt/515zwgkr/2024zwgkr/zjrxjnt/202405/t20240513_1175318.html |
国家级政策
| 政策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养老保险专章) |
|---|---|
| 适用范围 | 全国 |
| 发文机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发文字号 | 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
| 发文日期 | 2010-10-28 |
| 执行日期 | 2011-07-01 |
| 当前状态 | 有效(2018-12-29修正) |
| 重点内容 |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参保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
| 原文链接 | https://www.gov.cn/flfg/2010-10/28/content_1733040.htm |
常见问题 FAQ
Q: 抚顺退休人员去世后抚恤金怎么算?缴费30年领了5年养老金能领多少?
A: 抚恤金按辽人社〔2021〕27号计算,2025年基数每月4172元。缴费30年基准24个月,领5年减5个月为19个月,抚恤金=19×4172=79268元,另加丧葬补助金8344元和个人账户余额继承。
Q: 抚顺办理遗属待遇去哪个社保分中心?电话是多少?
A: 可到逝者参保地所在区社保分中心办理,市社保中心总部地址为抚顺市新抚区迎宾路北段九号,电话024-53998007,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1:30、13:00-17:00。
Q: 多个继承人怎么分配遗属待遇?需要全部到场吗?
A: 遗属待遇拨付至申领人银行账户,多个继承人可协商指定一人申领,内部分配。建议事先协商一致并签署分配协议,避免纠纷;如需公证可到抚顺市公证处办理。
关于养老金资格认证,请参考《抚顺养老金资格认证全攻略》。
行动建议 / 实操清单
步骤1:携带申领人身份证、逝者死亡证明复印件、继承关系证明到抚顺市社保中心总部(新抚区迎宾路北段九号,电话024-53998007)或区分中心提交申领,同时办养老金停发。
步骤2:通过"辽宁人社"小程序查询逝者参保信息和余额,确认缴费年限用于核算抚恤金;清原被征地农民家属可咨询丧葬费1000元条件。
步骤3:审核通过后次月内查收银行到账,核对金额是否与核算单一致,有异议拨打024-53998007复核。
遗属待遇, 抚顺遗属待遇, 抚恤金怎么算, 丧葬补助金, 个人账户继承, 抚顺社保, 养老保险死亡待遇, 遗属待遇申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