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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参保人去世家属能领多少钱?丧葬补助金2个月抚恤金9至24个月

发布时间:2026-09-07 03:57:20  来源:    采编:佚名  背景:

作为鞍山企业职工或退休人员家属,您是否遇到亲人离世后悲痛中还要跑社保的难题?但很多人不清楚养老保险死亡待遇能领多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怎么算,也担心漏办个人账户继承。鞍山养老保险死亡待遇到底怎么申领?本文帮您理清标准、材料和经办全流程。

信息摘要区

维度 内容
适用人群 鞍山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含在职、灵活就业、退休)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的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核心结论 家属可申领丧葬补助金(2个月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抚恤金(9至24个月与缴费年限挂钩),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
关键数据 2025年丧葬补助金8344元(4172×2)、抚恤金37548至100128元(4172×9至24月)、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继承

不少鞍山家属反映亲人去世后不知道能领哪些钱,本文帮你理清死亡待遇申领全流程,避免权益损失。

一、为什么要办(遗属待遇政策由来与不及时申领的三重损失)

1.1 政策出台背景

2021年9月起,辽宁省执行人社部财政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将各地标准不一的丧葬抚恤待遇统一为与全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鞍山作为辽宁省辖市,同步执行全省统一标准。

辽人社〔2021〕27号明确:丧葬补助金为2个月上一年度全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抚恤金9至24个月,按缴费年限和养老金领取年限确定。

这意味着什么:不管在鞍山哪个区参保,只要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去世后家属领到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都按辽宁省统一标准计算,不会因区县不同有差异。

1.2 对您的影响

2025年辽宁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057元,月人均4172元。鞍山参保人去世后丧葬补助金固定8344元;抚恤金根据缴费年限在37548元(9个月)至100128元(24个月)间浮动。参保人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本息余额,可由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不及时申报可能造成三重损失:待遇无法到账、养老金多发被追回、个人账户余额长期冻结。

二、谁能办(鞍山在职与退休人员死亡待遇申领资格界定)

2.1 适用人群

鞍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含在职、灵活就业、退休)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等)或指定受益人可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2024年鞍山参保214.18万人,离退休55.2万人均在保障范围内。

2.2 办理前提条件

需同时满足:去世人员已参加鞍山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或已退休;死亡原因为因病或非因工(因工死亡走工伤);申领人具有法定继承权或为指定受益人,能提供亲属关系证明;退休人员去世后需先办养老金停发。

三、怎么办(鞍山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材料、时间线与真实测算)

3.1 办理流程(时间线)

第1步:申报死亡与停发待遇
家属在参保人去世后1个月内携带死亡证明到参保地社保窗口申报死亡。退休人员养老金发至去世当月,次月停发,切勿继续支取以免被追回。

第2步:提交申领材料
准备申领人身份证、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申领人银行卡,退休人员还需死者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保窗口提交申请,在职职工也可由原单位代办。

第3步:审核与待遇计发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无误后,核定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同时清算个人账户余额,三项合计一次性发至申领人银行卡。

鞍山市社保中心负责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遗属待遇申领可到该中心或参保地县区社保窗口办理。

3.2 办理渠道

线上:鞍山暂未开通遗属待遇全程线上申领,可先拨打0412-5560117咨询材料和网点。线下:

机构名称 地址 电话 办公时间 交通指引
鞍山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铁西区三道街81号 0412-5560117 周一至周五8:30-17:30 乘101/126路至三道街站

中省直、市直企业退休人员去世的到市社保中心办理;县区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到参保地县区社保窗口办理。建议上午前往,避开月末高峰。

3.3 真实案例计算

王先生,鞍山某企业在职职工,缴费20年,2026年因病去世,个人账户约14.5万元。

  • 丧葬补助金=4172×2=8344元
  • 抚恤金:满15年发9个月,每多缴1年加1个月,20年=14个月→58408元
  • 个人账户继承=约145000元
  • 合计可领≈8344+58408+145000=约211752元

对比分析表(在职 vs 退休):

对比项 在职人员去世 退休人员去世
丧葬补助金 2个月×4172=8344元 2个月×4172=8344元
抚恤金计算 满15年9个月起,每多1年加1个月,最高24个月 按缴费年限定基准后,每领1年养老金减1个月,最低9个月
个人账户 余额全额继承 余额(如有剩余)继承

四、办没办成(待遇到账查询、金额核对与常见退件原因)

4.1 办理结果查询方式

提交申请后可拨打0412-5560117查询进度,或到经办窗口咨询。审核通过后待遇一次性打入申领人银行卡,一般1-2个月内到账。

4.2 发放时间与金额确认

到账后请核对三笔金额:丧葬补助金是否为8344元(2025年标准);抚恤金月数是否与缴费年限匹配;个人账户余额是否与"辽宁人社"小程序查询一致。如有出入,及时到经办窗口复核。

4.3 常见失败原因与补救

材料不全需补正后重新提交;退休人员未先停发养老金的需先办理停发再申领;死亡证明不清晰的需更换正式证明;多个继承人对领取账户有争议的需协商一致或公证。

鞍山企业遗属(供养亲属)每3个月需进行待遇资格认证,通过"辽宁人社"小程序办理,逾期未认证将停发。

五、常见误区与避坑指南

5.1 误区1:抚恤金所有人都一样多

不少家属以为抚恤金是固定金额,实际上与缴费年限直接挂钩。满15年发9个月,每多缴1年加1个月,最高24个月。缴费20年和30年相差10个月即41720元。这意味着什么:养老保险"多缴多得"也体现在去世后抚恤金。

5.2 误区2:退休人员去世后养老金还能领几个月

退休人员养老金只发至去世当月,次月即停发。有些家属继续支取社保卡中的养老金,后续社保部门核查后会要求全额退还。正确做法是去世后及时到社保窗口申报停发。

5.3 误区3:个人账户余额就是全部缴费金额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只记录个人缴费部分(单位职工8%、灵活就业8%),单位缴纳的16%进入统筹基金不退还。灵活就业按20%缴费,仅8%进个人账户,去世后继承的是个人账户余额而非全部缴费额。

政策导读

鞍山市级政策

政策名称 人社政策天天讲|第一讲: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相关政策(上)
适用范围 鞍山市
发文机构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 2023-02-14
执行日期 2023-02-14
当前状态 有效
重点内容 明确鞍山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范围、缴费比例(单位16%/个人8%)、个人账户规则,及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遗属可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原文链接 http://www.anshan.gov.cn/html/ASSZF/202302/0167954826913380.html

辽宁省级政策

政策名称 转发人社部财政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
适用范围 辽宁省
发文机构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
发文字号 辽人社〔2021〕27号
发文日期 2021年
执行日期 2021-09-01
当前状态 有效
重点内容 丧葬补助金为2个月上一年度全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抚恤金9至24个月,按缴费年限和养老金领取年限确定;2025年月人均4172元
原文链接 https://www.hld.gov.cn/xwdt/rdzl/rdzt/515zwgkr/2024zwgkr/zjrxjnt/202405/t20240513_1175318.html

国家级政策

政策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适用范围 全国
发文机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发文日期 2010-10-28
执行日期 2011-07-01
当前状态 有效(2018-12-29修正)
重点内容 明确基本养老保险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遗属可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原文链接 https://www.gov.cn/flfg/2010-10/28/content_1733040.htm

常见问题

Q: 鞍山退休人员去世后养老金发到什么时候?抚恤金怎么算?
A: 养老金发至去世当月,次月停发。抚恤金按缴费年限定基准月数(满15年9个月起,每多1年加1个月,最高24个月),再每领1年养老金减1个月,最低不低于9个月。2025年标准每月4172元。

Q: 鞍山在职职工缴费不满15年就去世了,抚恤金怎么发?
A: 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在职人员死亡,抚恤金按比例发放——每满1年按退休标准(9个月)的十五分之一发放。例如缴费10年,抚恤金=9×(10/15)=6个月,即4172×6=25032元。丧葬补助金仍为8344元,个人账户余额可全额继承。

Q: 鞍山办理遗属待遇去哪个窗口?需要带什么材料?
A: 到参保地社保窗口办理,市社保中心地址铁西区三道街81号,电话0412-5560117,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需携带申领人身份证、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申领人银行卡,退休人员还需提供死者社保卡。

关于养老金计算方法,请参考《鞍山养老金怎么算?计发基数月7346元分步测算》;关于养老金资格认证,请参考《鞍山养老金资格认证怎么做?退休人员12个月一次》。

行动建议

步骤1:参保人去世后1个月内,家属携带死亡证明到鞍山市社保中心(铁西区三道街81号,电话0412-5560117)或参保地县区社保窗口申报死亡并办养老金停发。

步骤2:准备申领人身份证、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申领人银行卡,到鞍山市社保中心(铁西区三道街81号,电话0412-5560117,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或参保地县区社保窗口提交申领申请,在职职工可由原单位代办。

步骤3:提交后1-2个月内留意银行卡到账,核对丧葬补助金(8344元)、抚恤金(与缴费年限匹配)和个人账户余额三笔金额,有疑问拨打0412-5560117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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