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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参保人去世后家人能领什么?丧葬补助金与抚恤金标准解读

发布时间:2026-09-10 13:14:13  来源:    采编:佚名  背景:

您是盐城参保人家属,亲人不幸去世,但不知道养老保险死亡待遇怎么领、能领多少。盐城养老保险死亡待遇到底怎么办?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各多少?江苏自2021年9月执行遗属待遇新办法,本文3分钟理清标准和流程。

信息摘要区

维度 内容
适用人群 盐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职/退休死亡人员遗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人员家属
核心结论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参保人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为一次性待遇
关键数据 丧葬补助金=上年度城镇居民月均可支配收入2倍(约11029元)、抚恤金3-24个月、退休人员最低9个月、亭湖区城乡居保丧葬补助1300元

一、为什么要了解养老保险死亡待遇(政策背景与不办的后果)

1.1 遗属待遇的政策依据

您是否遇到过亲人去世后不知道养老保险还能领钱?江苏省自2021年9月起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新办法,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其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为一次性待遇,从统筹基金列支。

这意味着什么:参保人去世后家人可向社保部门申请遗属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个人账户余额也可继承,这些是参保人生前缴费积累的权益。

1.2 对遗属的实际影响

盐城执行江苏省统一标准,丧葬补助金按死亡时本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计算,按2024年月均5514元测算约11029元。2019年起盐城遗属抚恤金计发基数2500元(苏北五市标准),2021年9月起按全国统一新办法执行。亭湖区城乡居保丧葬补助金1300元。

1.3 不主动申领的后果

遗属待遇需家属主动申请,不会自动发放。不了解政策或错过申领,可能导致参保人生前缴费权益无法兑现,建议家属办理丧事后及时咨询社保部门。

二、谁能领取养老保险死亡待遇(适用人群与条件)

2.1 适用人群范围

参加盐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职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配偶、子女、父母等法定继承人)可领取遗属待遇。城乡居保人员死亡的,家属可领取城乡居保丧葬补助金。### 2.2 待遇构成与领取条件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死亡待遇包括三部分: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个人账户余额继承。遗属待遇为一次性待遇,从统筹基金列支。申领需提供死亡证明、火化证、继承人身份证及关系证明。

2.3 不适用情形

因工死亡参保人员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不适用养老保险遗属待遇。个人账户已结清或养老保险关系已终止的,不再重复享受遗属待遇。

三、怎么计算和申领养老保险死亡待遇(标准、材料、流程)

3.1 待遇标准计算

待遇项目 计算标准 说明
丧葬补助金 死亡时本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 2024年约11029元
抚恤金(在职) 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发放月数 不满5年3个月,满5年不满10年6个月,满10年不满15年9个月,15年以上每多1年增1个月,最高24个月
抚恤金(退休) 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发放月数 每领取1年养老金减1个月,最低9个月
个人账户余额 个人账户储存额扣除已领取部分 可依法继承

3.2 申领材料

材料名称 份数 要求 备注
死亡证明 1份 医疗机构或公安部门出具 原件及复印件
火化证 1份 殡葬管理部门出具 原件及复印件
继承人身份证 1份 继承人本人有效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关系证明 1份 户口本、结婚证或派出所出具 证明继承人与死者关系

3.3 申领流程(时间线)

第1步:准备材料
家属在办理丧事后,准备死亡证明、火化证、继承人身份证、关系证明等材料,可提前拨打0515-12333咨询。

第2步:提交申请
携带材料到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提交申请。盐城参保人可到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城投商务楼市人社局(工作日9:00-17:00,电话0515-12333)办理,也可到各区县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办理。

第3步:审核与支付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材料,核定遗属待遇金额,审核通过后将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和个人账户余额支付至指定银行账户。

遗属待遇为一次性待遇,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

3.4 真实案例

李先生是盐城亭湖区企业在职职工,缴费18年,2026年因病去世。家属申请遗属待遇:丧葬补助金约11029元(5514元×2),抚恤金12个月约66168元(缴费18年,9+3=12个月),个人账户余额约3.5万元可继承,三项合计约11.2万元一次性支付。

四、待遇有没有申领成功(结果确认与失败补救)

4.1 申领结果查询方式

提交申请后,可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查询进度,或拨打0515-12333咨询。审核通过后,遗属待遇一次性支付至指定银行账户。

4.2 金额确认与重算情形

家属收到待遇后,可对照缴费年限和计发标准核实金额。对抚恤金月数有异议的,可携带参保缴费凭证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复核。退休人员抚恤金每领取1年养老金减1个月,最低9个月。

4.3 常见失败原因与补救

失败原因 表现 补救方法
材料不全 申请被退回 按要求补充死亡证明、火化证、关系证明等
继承人不明确 无法确定领取人 提供遗嘱或法定继承人关系证明,可委托一人办理
个人账户已结清 无法继承余额 核实是否已办理一次性支付,未结清的可正常继承
因工死亡 不适用养老保险遗属待遇 按工伤保险条例申请工亡待遇
参保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五、常见误区与养老保险死亡待遇避坑指南

5.1 误区1:参保人去世后养老保险就白交了

纠正:不是。参保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个人账户余额也可继承。这些是参保人生前缴费积累的权益,家属应主动申领。

5.2 误区2:抚恤金所有人都一样多

纠正:不是。抚恤金按缴费年限确定月数,在职不满5年发3个月,15年以上每多1年增1个月最高24个月;退休人员每领取1年减1个月最低9个月,缴费年限越长抚恤金越高。

5.3 误区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没有死亡待遇

纠正:有。亭湖区城乡居保丧葬补助金标准为1300元。城乡居保人员死亡后,家属可申领丧葬补助金,个人账户余额也可继承。各区县标准可能不同,建议拨打0515-12333咨询。

政策导读

盐城市级政策

政策名称 《盐城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适用范围 盐城市
发文机构 盐城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盐政规发〔2023〕3号
发文日期 2023-09-20
执行日期 2024-01-01
当前状态 有效
重点内容 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按月领取待遇;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个人账户资金除死亡、丧失国籍等情形外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员死亡给予一次性丧葬补助
原文链接 https://www.yancheng.gov.cn/art/2023/9/20/art_44435_10917.html

江苏省级政策

政策名称 《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适用范围 江苏省
发文机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46号
发文日期 2021-11
执行日期 2022-01-01
当前状态 有效
重点内容 用人单位按16%缴费,参保人员按8%缴费;按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和60%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按本省上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定;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
原文链接 https://www.gov.cn/zhengce/2021-11/25/content_5714104.htm

国家级政策

政策名称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
适用范围 全国
发文机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发文字号 人社部发〔2021〕18号
发文日期 2021-02
执行日期 2021-09-01
当前状态 有效
重点内容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为一次性待遇,从统筹基金列支;丧葬补助金按死亡时本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计算;抚恤金按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退休人员每领取1年养老金减1个月、最低9个月
原文链接 https://czt.jiangsu.gov.cn/art/2021/8/16/art_51149_9975565.html

常见问题 FAQ

Q: 盐城参保人去世后抚恤金按什么标准计算?能领多少钱?
A: 抚恤金以死亡时本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按缴费年限确定月数。在职人员不满5年发3个月,15年以上每多1年增1个月,最高24个月。退休人员每领取1年养老金减1个月,最低9个月。按2024年月均5514元测算,3个月约16542元,24个月约132336元。

Q: 盐城参保人去世后个人账户余额能继承吗?怎么办理?
A: 可以。参保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家属携带死亡证明、火化证、继承人身份证及关系证明,到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盐城可到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城投商务楼市人社局(工作日9:00-17:00,电话0515-12333)办理。审核通过后与遗属待遇一并支付。

Q: 盐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去世有丧葬补助金吗?
A: 有。亭湖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标准为1300元。参加城乡居保的人员死亡后,其家属可申领丧葬补助金,个人账户余额也可依法继承。各区县具体标准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拨打0515-12333咨询当地标准。

关于养老金资格认证和停发恢复规则,请参考《盐城养老金资格认证怎么办理?12个月滚动认证与停发恢复全指引》。

行动建议 / 实操清单

步骤1:亲人去世后准备死亡证明、火化证、继承人身份证及关系证明材料,可提前咨询盐城遗属待遇政策(2019年起盐城地区遗属抚恤金计发基数为2500元,依据苏人社发〔2019〕179号)。
步骤2:携带材料到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城投商务楼市人社局(工作日9:00-17:00,电话0515-12333)或各区县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提交遗属待遇申请。
步骤3:审核通过后确认待遇金额,遗属待遇一次性支付至指定账户;对金额有异议可携带缴费凭证申请复核,城乡居保参保人家属可咨询亭湖区社保卡管理中心(盐城市希望大道中路18号,电话0515-68603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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