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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参保人去世后家人能领哪些钱?两类养老保险死亡待遇标准全梳理

发布时间:2026-09-09 16:28:17  来源:    采编:佚名  背景:

昆山不少参保人家属在亲人离世后才知道养老保险死亡待遇,不少家属反映不知道能领哪些钱、去哪办。企业职工按国家统一标准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城乡居保参保人可领3900元丧葬补助金。昆山养老保险死亡待遇怎么申领?本文用数据讲清标准与全流程。

信息摘要区

维度 内容
适用人群 昆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含在职、退休)去世后的遗属
核心结论 昆山城乡居保参保人去世,遗属可领一次性丧葬补助金3900元且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企业职工按国家统一标准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遗属待遇领取人需12个月认证
关键数据 丧葬补助金3900元(城乡居保)、企业职工丧葬补助金按上年度本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2024年约5514元/月)、抚恤金按缴费年限9-24个月、咨询0512-57595707

3分钟帮你理清昆山养老保险死亡待遇全流程,从标准计算到申领办理全覆盖。

一、昆山参保人离世,遗属能领哪几笔钱:两套标准先分清

1.1 政策出台背景

养老保险不仅保障生前养老,也保障身后家庭。昆山依据《昆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昆政规〔2022〕3号)明确:城乡居保参保人员缴费期间或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遗属可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3900元,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依法继承(来源:https://www.ks.gov.cn/kss/c112598/202212/e600cbe6c11a40a5af5d80cf8544374f.shtml)。

昆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期间或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遗属可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3900元,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依法继承。(来源:昆政规〔2022〕3号)

这意味着什么:参保人去世后,家人不是"人走钱没",而是能领到一笔丧葬补助,个人账户里自己缴的钱也能全额拿回来,这是法律和制度明确保障的权益。

1.2 对您的影响

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来说,遗属待遇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丧葬补助金=死亡时本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抚恤金按缴费年限对应9-24个月计发。2024年江苏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约5514元(来源:https://jszd.stats.gov.cn/TrueCMS/gjtjjjsdczd/2024cxrmshzb/content/770530c1-e4b1-44d0-a5cd-d75e03665c83.html),据此可估算能领到的金额。

1.3 不办的后果

不办理申领,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不会自动到账,逾期可能影响权益主张。需要提醒的是,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不得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重复领取,家人要避免多头申报被退回。

二、企业职工与城乡居保死亡待遇:金额差多少、怎么算

2.1 适用人群

两类人群覆盖:一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遗属可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二是参加昆山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死亡后遗属可领一次性丧葬补助金3900元并继承个人账户余额。

2.2 办理前提条件

申领遗属待遇需满足:参保人死亡事实清楚(有死亡证明);遗属与被保险人存在法定亲属关系;属于政策规定的非因工死亡情形。遗属待遇领取人还需按12个月周期完成资格认证,昆山已自2025年7月起对超期未认证人员暂停发放(来源:http://www.ks.gov.cn/kss/gsgg/202506/100cb6e7c2af48a497573557936bde25.shtml)。

2.3 不适用情形

因工死亡的人员走工伤保险渠道,不重复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已领取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人员按对应制度执行;无合法继承人时个人账户余额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申领前先确认参保类型,避免跑错窗口。

三、遗属待遇申领:材料清单与办理时限全流程

3.1 所需材料(表格列出)

材料名称 份数 要求 备注
死亡证明 1份 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 原件核验
亲属关系证明 1份 户口簿、结婚证等 证明继承关系
遗属身份证 1份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继承人本人证件
社保卡 1张 参保人社保卡或遗属社保卡 用于待遇发放

3.2 办理流程(时间线)

第1步:开具证明

参保人去世后,先到医院或公安部门开具死亡证明,准备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第2步:提交申领

携带材料到昆山社保经办机构提交遗属待遇申领申请,工作人员核定参保类型和待遇标准。

第3步:等待发放

审核通过后,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及个人账户余额按规定一次性发放至指定账户。

遗属待遇为一次性待遇,所需资金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具体以社保经办机构核定为准。(来源:国家遗属待遇暂行办法)

3.3 办理渠道详解

线上渠道:可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查询参保信息和办事指南,具体申领以窗口受理为准。

线下渠道(表格列出经办机构):

机构名称 地址 电话 办公时间 交通指引
昆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D座 0512-57595707、0512-57532695 工作日8:30-11:30、13:00-17:00 乘公交至前进西路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
昆山开发区人社行政服务大厅 昆山市前进东路384号 0512-57337988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 前进东路北侧、鄱阳湖路西侧

渠道选择建议:建议先拨打0512-57595707确认参保类型和所需材料,再一次性带齐到窗口办理,避免往返;行动不便的可委托亲属代办。

3.4 真实案例:两笔待遇分别怎么算

案例一(企业职工):王先生是昆山企业退休职工,缴费年限26年,2025年去世,已领取养老金4年。第1步:确认基数,2024年江苏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约5514元;第2步:丧葬补助金=5514元×2=11028元;第3步:抚恤金按缴费年限对应发放月数,退休后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最低9个月,估算约16个月,即5514元×16=88224元;第4步:合计约11028+88224=99252元,一次性发放,具体以社保核定为准。

案例二(城乡居保):李奶奶是昆山城乡居保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假设6000元,2025年去世。遗属可领一次性丧葬补助金3900元,加上个人账户余额6000元,合计9900元。

待遇项目 城乡居保 企业职工
丧葬补助金 一次性3900元 上年度本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约11028元)
抚恤金 无 按缴费年限9-24个月计发(估算约88224元)
个人账户 余额依法继承 余额依法继承
发放方式 一次性发放 一次性发放

四、到账确认与遗属认证:这笔钱也有12个月认证周期

4.1 办理结果查询方式

申领进度可拨打昆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0512-57595707、0512-57532695查询,或到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D座窗口核实;待遇到账后可查看银行账户流水。

4.2 发放时间与金额确认

审核通过后,待遇一次性发放至指定账户。遗属待遇领取人需注意:领取遗属待遇同样执行12个月认证周期,昆山已自2025年7月起对超期未认证人员暂停发放,需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按时认证。

4.3 常见失败原因与补救方法

失败原因 补救方法
材料不全(缺死亡证明等) 补齐材料后重新提交
重复申报丧葬补助金 确认只在一项制度下申领,避免退回
遗属未按时认证被停发 补认证后次月恢复发放
参保类型不清 先拨打0512-57595707确认
遗属待遇领取资格同样需要12个月认证,2025年7月起昆山已对超期未认证人员暂停发放遗属待遇。(来源:昆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通告)

五、常见误区与避坑指南

5.1 误区1:人走了,养老保险就白交了

不对。参保人去世后,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城乡居保参保人还有3900元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企业职工遗属可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缴过的钱不会白缴。

5.2 误区2:丧葬补助金可以领好几份

不能。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不得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丧葬补助金重复领取,只能按实际参保类型领取一份,多头申报会被退回。

5.3 误区3:遗属待遇领到手就一劳永逸

不是。按月领取遗属待遇的人员同样要执行12个月认证周期,昆山2025年7月起已对超期未认证人员暂停发放。领到待遇后,每年仍要按时完成资格认证。

政策导读

昆山市级政策

政策名称 《昆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
适用范围 昆山市
发文机构 昆山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昆政规〔2022〕3号
发文日期 2022-12-01
执行日期 2023-01-01
当前状态 有效(有效期至2027年8月31日)
重点内容 参保人员缴费期间或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遗属可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3900元,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依法继承,且不得与职工、工伤、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重复领取
原文链接 https://www.ks.gov.cn/kss/c112598/202212/e600cbe6c11a40a5af5d80cf8544374f.shtml

江苏省省级政策

政策名称 《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适用范围 江苏省
发文机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46号
发文日期 2021-11
执行日期 2022-01-01
当前状态 有效
重点内容 对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待遇计发与支付管理等作出全面规定,遗属待遇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保障参保人员及其遗属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 https://www.gov.cn/zhengce/2021-11/25/content_5714104.htm

国家级政策

政策名称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
适用范围 全国
发文机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发文字号 人社部发〔2021〕18号
发文日期 2021-09
执行日期 2021-09-01
当前状态 有效
重点内容 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按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抚恤金根据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最高24个月
原文链接 https://www.xjnlk.gov.cn/xjnlk/c114584/202607/8a58d875e1794183b8c80c41851e89a9.shtml

常见问题 FAQ

Q: 昆山企业职工去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能领多少?

A: 丧葬补助金按死亡时本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计发,2024年江苏该收入约5514元/月,即约11028元;抚恤金按缴费年限对应9-24个月计发,具体以昆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为准。

Q: 昆山城乡居保参保人去世,家属能领什么钱?

A: 按昆政规〔2022〕3号规定,遗属可领一次性丧葬补助金3900元,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依法继承,合计以实际核定为准;咨询可拨0512-57595707。

Q: 遗属待遇领取人要认证吗?不认证会怎样?

A: 要。遗属待遇领取人同样执行12个月认证周期,昆山已自2025年7月起对超期未认证人员暂停发放,补认证后恢复并补发,可拨打0512-57595707、0512-57532695咨询。

关于遗属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请参考《昆山养老金资格认证超期会停发?12个月周期与恢复流程一文讲清》。

行动建议 / 实操清单

步骤1:参保人去世后,及时到医院或公安部门开具死亡证明,并拨打昆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0512-57595707、0512-57532695确认参保类型和申领材料。
步骤2:携带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遗属身份证和社保卡,到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D座窗口提交遗属待遇申领申请。
步骤3:待遇到账后,按月领取遗属待遇的人员每年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完成一次资格认证(12个月周期),避免2025年7月起新规下被暂停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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