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摘要
| 维度 | 内容 |
|---|---|
| 适用人群 | 厦门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 |
| 核心结论 | 2026年7月1日起,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费用不设起付线、100%报销;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经三重保障后剩余个人自付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产前检查按普通门诊待遇执行 |
| 关键数据 | 2025年厦门生育保险参保职工262.27万人,生育医疗费用及生育津贴累计支出10.9亿元,惠及95.89万人次 |
阅读价值:3分钟帮你理清厦门生育医疗费能报多少、怎么报,住院分娩实现政策范围内“零自付”!
政策导读
政策名称:《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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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福建省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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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福建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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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闽医保〔2026〕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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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26-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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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日期:202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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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内容: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按100%报销。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后,剩余个人自付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取消“分娩镇痛”医疗服务项目先行自付比例。在省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仍按参保地原待遇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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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ybj.fujian.gov.cn/zfxxgkzl/fdzdgknr/qtyzdgkzfxx/202606/t20260629_7169047.htm
政策名称:《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等三部门关于完善生育保险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适用范围:厦门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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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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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厦医保〔2026〕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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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26-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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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日期:202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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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内容: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同步以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的0.7%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医疗费用按照本市职工医保待遇规定支付结算。本通知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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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ylbz.xm.gov.cn/zwgk/zfxxgk/ml/zcwj/qtwj/202603/t20260313_2985345.htm
关键提醒:上述两项政策叠加适用。厦医保〔2026〕24号明确了厦门市生育医疗费用按职工医保待遇结算的基本原则;省级闽医保〔2026〕37号进一步将住院分娩报销标准提升至政策范围内100%。两项政策共同指向一个结论——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费用个人基本“零负担”。
一、厦门生育医疗费报销覆盖哪些项目?
厦门市生育医疗费用报销覆盖三大类项目:
(一)产前检查费
涵盖孕早期至孕晚期的常规检查项目,包括B超、唐筛、糖耐、血尿常规、胎心监护等医学必需检查。
职工医保:产前检查费用按职工普通门诊待遇执行,与普通门诊统筹共用年度封顶线。
居民医保:产前检查按居民普通门诊标准报销。
关键提醒:产前检查项目只有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才能报销。自选升级项目如羊水穿刺、非医学必要的三维/四维彩超、VIP产检、特需号等不在报销范围内。
(二)分娩医疗费
包括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自2026年7月1日起,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费用实现“零自付”。
职工医保: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100%报销。
居民医保: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后,剩余个人自付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
(三)计划生育手术费
包括放置/摘取宫内节育器、输卵管/输精管结扎及复通术等手术费用。相关费用按基本医保规定支付。
二、不同参保群体,报销标准有何不同?
(一)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住院分娩(省内定点) :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按100%报销。这意味着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生孩子,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个人无需自付。
住院分娩(省外定点) :仍按参保地原待遇标准执行。
产前检查:按职工普通门诊待遇执行,与普通门诊统筹共用年度封顶线。
分娩镇痛:取消先行自付比例(原50%),全额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住院分娩(省内定点) :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后,剩余个人自付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同样实现政策范围内“零自付”。
住院分娩(省外定点) :按参保地原待遇标准执行。
产前检查:按居民普通门诊标准报销。
(三)灵活就业人员
自2026年3月1日起,厦门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同步缴纳生育保险费(费率0.7%),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报销标准与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一致。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人员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人员缴纳生育保险费率按照0.7%执行,生育医疗费用按职工医保待遇标准报销。
(五)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
厦门生育保险参保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生育医疗费用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参照本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报销。请注意: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仅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不享受生育津贴。
三、报销金额怎么算?关键看这三点
1. 看费用是否在“政策范围内”
只有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才能纳入报销。乙类项目需个人先行自付一定比例;丙类项目(如部分高端筛查)需个人全额负担。
2. 看就医地点
| 就医地点 | 职工医保 | 居民医保 |
|---|---|---|
| 省内定点医疗机构 | 政策范围内100%报销 | 三重保障后财政全额补助 |
| 省外定点医疗机构 | 按参保地原待遇标准执行 | 按参保地原待遇标准执行 |
| 非定点医疗机构 | 不报销 | 不报销 |
3. 看是否已办理产前登记
建议确认怀孕后及时通过“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或闽政通APP办理产前登记,确保分娩后能顺利享受待遇。厦门已实现生育医疗费用省内直接结算,跨省备案后也可直接结算。
四、2026年厦门生育报销政策三大升级
升级一:住院分娩从“按比例报销”到“100%报销”
此前生育住院分娩有起付线和报销比例限制。2026年7月1日起,职工医保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不设起付线,100%报销;居民医保经三重保障后由财政全额补助。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费用实现“零自付”。
升级二:分娩镇痛全额纳入医保
取消“分娩镇痛”医疗服务项目先行自付比例(原50%),全额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孕产妇选择无痛分娩,医保报销比例大幅提升。
升级三: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
自2026年3月1日起,厦门灵活就业人员可同步缴纳生育保险费,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
五、常见问题 FAQ
Q1:厦门职工医保生孩子住院能报销多少?
A:2026年7月1日起,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按100%报销,个人无需自付。在省外定点医疗机构分娩的,按原待遇标准执行。
Q2:厦门居民医保生孩子能报销吗?能报多少?
A:能。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后,剩余个人自付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同样实现政策范围内“零自付”。
Q3:厦门产前检查费用能报销吗?
A:能。产前检查费用按基本医保普通门诊待遇执行。职工医保按职工普通门诊报销,居民医保按居民普通门诊标准报销。只有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产检项目才能报销。
Q4:厦门生孩子做无痛分娩(分娩镇痛)能报销吗?
A:能。自2026年7月1日起,取消“分娩镇痛”医疗服务项目先行自付比例,全额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Q5:厦门参保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生孩子能报销吗?
A:能。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生育医疗费用参照本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报销。但只报销医疗费,不享受生育津贴。
六、行动建议 / 实操清单
□ 步骤1:确认参保状态
登录“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或闽政通APP,查询本人医保和生育保险参保状态及连续缴费月数。预计耗时2分钟。
□ 步骤2:确认怀孕后办理产前登记
通过“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或闽政通APP完成产前登记,确保分娩后能顺利享受待遇。预计耗时5分钟。
□ 步骤3:就医时直接刷卡结算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直接使用医保码或社保卡即时结算。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结算,跨省就医需提前备案。
□ 步骤4:新生儿参保报销“秒批”
厦门已实现新生儿医保参保报销“秒批”服务,覆盖全市开展产科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新生儿出生后,家长通过手机即可办理参保,出院时直接结算。预计耗时3分钟。